炉具网讯: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坚持第一标准,因地制宜,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实施散煤清洁替代工程,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

       2022年,哈尔滨市1.1万户农户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绥化市安装启用生物质炉具1.75万台、肇州县安装启用生物质炉具0.025万台、肇源县安装启用生物质炉具0.05万台。

       到2023年末,推动佳木斯市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1.15万户。

       到2024年末,推动哈尔滨市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238.02万平方米,齐齐哈尔市完成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6.8万户。

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

原标题:一图读懂丨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