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19〕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科学指导各地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等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广泛发动,强化扶持,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以乡村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充分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科学规划改造农村户用厕所,与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2.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政府重点抓好规划引领、标准制定、政策引导、示范推广和资金扶持等。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扎实有序安排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科学选择改厕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
4.示范带动,久久为功。通过开展县、乡、村、户多个层面的试点示范,带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深入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之以恒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
(三)目标任务。2019至2020年全省完成600万户以上的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300万户,2020年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全省2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2019年和2020年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其他县(市、区)分三类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粪污治理。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选择改造模式。各地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带)内和其他有条件的村庄,推广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丘、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等施工的地区,以贮粪池不渗不漏、粪便不暴露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其他卫生厕所。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
(二)同步实施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对不能直接进入管网的厕所粪污,县级政府要明确收集处理方式,防止粪液粪渣随意倾倒,造成二次污染。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解决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三)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明确厕所维修、粪污收集转运处理责任主体和管护标准,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导村级组织、企业或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做好厕所检查维修、粪污定期收运及回收利用等工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户参与厕所管护。市、县级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后续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有效保障管护机制落实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编制建设规划。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农村户用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生产生活习惯和财力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建设规划,逐村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二)明确年度任务。各地要按照省确定的任务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年度任务,并落实资金和保障措施。要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带)内的村庄户用厕所改造。加强信息统计,精准实施户用厕所改造。对不符合实际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目标任务要及时纠偏,避免资源错配、造成浪费。
(三)确保建设质量。各地要严格厕所改造标准,编写技术规范,指导科学合理建设。建造的一体式化粪池应具有检测报告,主要参数需达到《一体式化粪池》(DB41/T1605—2018)标准;建造的其他类型无害化卫生厕所,主要参数需达到《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标准。建立厕所改造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县级要做好厕所改造负责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施工队伍要有资质,鼓励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施工队伍。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研发适合农村实际、老百姓乐见乐用的卫生厕所新技术、新产品。
(四)组织开展验收。研究制定全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县级负责对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负责根据各县(市、区)年度计划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省农业农村厅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情况进行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合力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要履行牵头职责,省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履职尽职,加强协调配合。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统筹农村人居环境奖补等涉农专项资金,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当年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各地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结算。市、县级财政要结合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安排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参与厕所改造。
(四)严格资金使用。加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工程项目和物资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资金管理制度,及时下达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积极做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补助资金的审计、稽核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督查考核。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纳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对工作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地方进行表彰鼓励,对问题突出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落实、工作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1.各省辖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计划表
2.各县(市、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计划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8日